一、九三学社宝鸡市第六届委员会主委办公会议(以下简称:主委办公会)由主委、驻会副主委和秘书长组成,办公室主任、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。
二、主委办公会由主委召集并主持。会议议题由主委提出,或由副主委、秘书长提出,报主委审定。
三、主委办公会的基本职责
1.传达学习中共中央、社中央、中共陕西省委、省政府和省委统战部以及中共宝鸡市委、市政府和市委统战部等有关重要会议精神、重要部署和重要指示,研究并提出贯彻意见;
2.研究并拟定主委会、常委会议程、日程草案,审议提交主委会、常委会的文件,为主委会、常委会召开作好准备工作;
3.研究社内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推荐、社籍和社纪处理等社内重大人事事项,报主委会议审议;
4.研究决定社市委机关及所属机构的人事事项;
5.研究组织发展、社籍管理等相关工作,报主委会议审议;
6.研究决定以社市委名义报送社省委、中共宝鸡市委、市政府、市政协等有关单位的报告、建议、提案、发言等材料;
7.研究决定社市委机关年度预算、决算,以及重大经费支出项目和重大财产处置事项;
8.研究决定社市委机关其它重要事项。
四、本制度经社市委常委会议通过后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