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机关的理论业务学习由驻会副主委负责,办公室主任协助。 2.每月学习2—3次,第一次集中学习,第二次自学,第三次讨论。如无特殊情况,不得缺席。 3.学习由驻会副主委根据九三学社中央、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和中共宝鸡市委统战部的要求统一安排,重点是学习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、统战理论、党派业务知识、法律知识及现代科技知识等。 4.机关的学习采取自学与讨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,每位同志应按统一安排,认真自学,积极作好讨论准备。 5.政治业务学习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。